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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時間不管是現場、網路上還是電話中,法律諮詢總是絡繹不絕,雖然對於各種問題仍是要盡力回答,但有些觀念還是不吐不快:

一、不要覺得問到賺到,打官司一點通DIY

       若你面臨到起訴或是被訴的法律問題,在現在當然在第一時間就可以利用各種管道找到(免費的)律師回答你的疑問,畢竟走過路過有免費的可以問就不要放過;通常來說,這樣可以幫助對於你的現況有一個較清楚的認識,但就只能僅止於此、僅止於此、僅止於此而已(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遍)。

        關於法律諮詢的時候,大多數的人能了解發生了甚麼事、之後可能會如何就已經很不錯了,至於該怎麼解決,訴訟的內容與細節,十個人有六個人聽不懂裝懂、兩個懵懵懂懂、一個擺明不懂,剩下來的那一個好樣懂了,但在回到家以後也忘得差不多了。所以同理,不會有醫師看診完後說:「你肚子痛是因為盲腸炎,我教你怎麼開刀,你回家就照著自己割一割就好。」、也不會有修車廠告訴你:「你的車會有雜音是因為排氣管出了問題,我教你怎麼組裝,你回家就自己拆下來修一修就好了。」所以不要再逼律師們在法律諮詢的時候教會你如何打官司了(崩潰)。

二、不要問太多假設性的問題

      相信來諮詢的人都是已經或將要碰到法律問題的人,那麼更應該以具體個案的事實請律師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見,但還是經常會遇到像是「無果我將來勝訴以後,五年內都不向對方請求給付,超過五年後再跟對方要,對方不給要怎麼辦?(目前還在訴訟中,而且為何勝訴後不去要?)」或是「如果我在警局這樣講,會不會被告誣告或偽證?那之後我如果在地檢署又那樣講,會不會被告誣告或偽證呢?(阿事實到底是怎樣@@?)」。請體諒律師有限的時間,處理具體案件的問題都不夠了,更不可能花在回答不可能發生或不應該發生的假設性問題上(當然很有可能是發生在那60%不懂裝懂的提問),因此,打破砂鍋問到底的精神固然值得鼓勵,但為了不浪費律師以及你自己寶貴的時間,至少請先確認你到底有沒有砂鍋可以打破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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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inliu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